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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我是你家小区捡破烂的

第一章:我是你家小区捡破烂的

回顾第一季《迷魂地》、第二季《复制人》、第三季《幻术》前情——

我们11个人穿越罗布泊,到达这片死亡之地的腹地,我们好像遇到了鬼打墙,所有仪器和通讯设备失灵,无论如何都走不出去了。

后来,我们遇到第二个团队,他们是来寻找我们的,结果,他们遭遇了跟我们一样的命运。

我们开始一起寻找出路。

我们发现,这片神秘的不毛之地上,出没着人类另一个分支——类人;深邃的天空中,隐藏着疑似天外人;一个蜃景般的淡水湖里,游动着一种古怪的两栖婴孩……

而且,我们发现,罗布泊的天空竟然会转动。

我们似乎进入了一个扭曲的时空。

我们的队友接二连三地死去,每次死人,尸体旁都会出现一朵沙子塑成的花朵,一碰即散。

为了活下去,我们顽强地抗争着,奔走着。

最后,幸存者终于看到了人烟,来到了一个小城。在等候离开的时候,我们发现这个小城处处存疑,最后,它竟然突然消失,我们再次回到荒漠上。

如果说,我们陷入了一个巨大的阴谋,那么幕后的操纵者是谁?

我们渐渐发觉,有个白发女人,她从始至终伴随在所有队友曾经的生活中,当下的梦境中,以及从各种屏幕呈现出来的画面中……

最后,类人要把我们彻底剿灭,生死关头,他们竟然停手了,原来,我们这些人的身上都流着他们种族的血液!

实际上,是命运把我们这些人聚拢到罗布泊的!

我们依然在奋争,执着地要回归人类社会。

我们找到了太阳墓,下面有12条通道,只有一条通道是正确的。入口处分别刻着——阄,闯,阔,闽,闲,闼,间,闻,闪,闷,问,闹。

有人选了“间”,有人选了“闻”,有人选了“问”,有人选了“闷”,有人选了“闽”。

选择“间”的,从通道再次返回了太阳墓。“日”就是太阳的意思。

选择“闻”的,竟然从罗布泊这只大耳朵相对的另一端——地球的另一只大耳朵复活节岛钻出来。

选择“问”的,竟然从地球的嘴巴,世界著名的百慕大魔鬼三角洲钻出来。

目前尚不知道其他人的下落。

我和助理季风结伴,罗布泊上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人。不料遇到投奔了类人的队友浆汁儿,我们三个人在那个神秘的淡水湖边驻扎下来,等待救援……

到目前为止,我们已经死了13个队友——

衣舞死了,她是个读博的女孩,极度悲观厌世,她第一个死的,死在了湖心附近。我在她的坟上插上了一把工兵铲,孟小帅系上了她的一条灰色披巾。

号外死了,他带着指甲上的古墓地图微雕,带着他的发财梦,被埋在了罗布泊的盐壳之下。我在他的坟上插上了一把工兵铲,系上了我那件砖红色衬衫。他丢下了他的爱犬四眼。

徐尔戈死了,他是个播音员,为了爱情来到罗布泊,却再也没有离开。他的坟和号外离得很近。我们在上面摆了香梨和馕,估计早风干了。

李兆死了,他是我们半路遇到的,此人满口谎言,我们至今都不知道他的真实来历,也不确定他是不是真叫李兆。

张回死了,那么年轻一个警察,可惜了。如果还有人试图穿越罗布泊,如果见到了一个孤独的沙包,上面摆着几块大石头,那下面就是他了,请给他留下一瓶水。

帕万死了,他是罗布人后代,被埋在余纯顺墓地附近。

还有布布,魏早,黄夕,周志丹,蒋梦溪——他们都被葬在了丧胆坡。

湖边死了更多人——西南15公里,埋着科考队的老丁,他的坟上也摆了几块大石头。半公里之外,埋着来盗墓的马然而,他旁边埋着他的老板鲁三国。

湖边还有一个墓,里面埋着浆汁儿。我至今不确定,坟里的浆汁儿,还有投奔了类人的浆汁儿,到底哪个是复制人。

离湖不远处,埋着一个复制的我。那个我是被我父亲亲手捅死的。也埋着我父亲,他是被类人杀死的。还有一个复制的我,也埋在离湖不远处,那个我是被我自己开枪射死的。那么,现在这个我才是原来的我?鬼知道。

假如我们能走出罗布泊,假如有一天我们故地重游,我们应该还能找到这个湖,顺便悼念一下埋在湖边的队友。而很多队友,我们根本不知道把他们埋在哪儿了,甚至不知道大概方向……

吴城郊外。

一间废弃的土房,地窖中。

有个女孩两只手被绑着,坐在地窖一角,嘴里塞着块脏兮兮的毛巾。

她对面,蹲着个又黑又瘦的中年人,衣着相貌像个农民工,不过神态很乐观的样子。女孩开不了口,只有这个中年人在讲话——

嘿嘿,你一定很想问,我是谁呢?

我是你家小区那个捡破烂的。

这间土房就是我的家,哦,准确地说,这个地窖才是我的家。过去的时候,附近有个水塘,后来干了,养鱼人走了,就留下了这座四处漏风的土房。我不是老鼠,为什么睡在地窖里呢?里面不漏风啊。

算算,我来吴城6年了。最近,我一直在你家小区谋生活。

谁不得生活呢?你说是不是。

由于风吹日晒,我长得有点老相,看起来不像44岁。不过没关系,我不是老鼠,但是我像老鼠,城里的人来来往往,没人注意我的。

我每天蹬着三轮车去你家小区两次:早晨大家上班走了之后,午夜大家睡觉之前。这两个时间,所有垃圾筒都塞得满满的,就像丰收的粮囤,让我满心欢喜。

我打开那些塑料垃圾袋,小心翻动里面的东西,每次都有新的收获——坏掉的鼠标,撕成几片的照片,带血的卫生巾,废弃的旧杂志……

天天捡垃圾,没啥乐子,我有时候会感到空虚和寂寞,于是呢,我单方面交上了一个朋友,是的,friend。

别多心,不是你,是你的一个邻居。

日久天长,通过他扔的垃圾,我对他的了解越来越深,甚至超过了他的父母。

通过快递的包装盒,我知道他叫白沙,住在32号楼1单元602,那房子是他租的。我还知道了他的手机号。

通过拼凑一张破碎的体检表,我知道他1987年11月4日出生,天蝎座,o型血,身高176米,体重745公斤。听力很好,视力很好,患有鼻炎。

通过他丢掉的一张x片,我知道他左腿腓骨略微弯曲。

通过他的餐盒,我知道他喜欢吃肉、香菇和土豆,口味偏咸(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)。主食以米饭为主,从不吃面条。

通过超市的购物小票,我知道他爱喝酒,不抽烟。基本不吃零食。

通过at机的收据,我知道他是工商银行的卡,并且掌握了他的卡号。

通过修复一只故障u盘,我知道他开黑车拉活儿,每个月的进账够我捡6个月的破烂儿;我知道他喜欢谍战剧,并且疯狂地喜欢女人内裤;我知道他有个女朋友,在蓝天宾馆的客房部当服务员,她和白沙住在同一个小区……

通过观察他的窗户,我知道他每晚1点多才睡觉。

通过观察他出入的时间,我知道他总是中午出去,半夜回来。他不爱运动,不爱养花。通过他丢掉的一些复印件,我知道他有三张身份证,照片是同一个人,名字却不同,地址也不同。不过经过分析,我认为他真实的户籍应该在昆明……

他不认识我,我却认识他。

有时候,我在小区里遇到他,心里不由自主地跟他打招呼:白沙,上班去啊?

他目不斜视,骑上自行车就走了。

这天夜里1点多钟,他回来了。我知道今天他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了,早晨,他扔的垃圾里有一张便签,写了备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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